现代人元明玉(陆妍淇 饰)穿越成为随时被刺杀的素叶国恶女四公主,只有成为女帝才能回到现代。性格火爆的御姐元明玉开启称帝之路,她撩拨身边的纯情隐卫叶韶(黑泽 饰),让他保护自己安全,却不料小隐卫也对她正有心意,俩人携手打破各种偏见与阻拦。元明玉认定叶韶是她在这个时空最值得信任的人,却不知一切都是假象,她最信任的小隐卫是前朝皇子,而接近她只是为了拿到象征兵权的鱼符。在皇权与爱情中,元明玉不做选择,她全都要,开启攻略之路。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肯尼斯布拉纳的缘故,觉得这片“戏剧”感好强,每个角色都洋溢着一股排练多次的“过熟感”(其实就是失真)。看了20分钟后,我找到了一种观看方式,不要把它当做那个年代贝尔法斯特普通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把它当做肯尼斯的颅内小剧场,会比较好接受。拿《罗马》来比是有点抬咖,我先想到的是《八月》。顺便说:为什么詹米多南穿着白衬衫系着领带,还是给我一种没穿衣服的感觉。
看了眼导演就明白为什么会私人到自我陶醉的程度。
开头一段彩色就感觉要完蛋
导演的平庸与无能造就了电影无法弥补的缺陷,结构与情节的缺失成为了整个故事最大的败笔。我只想问导演一个问题,您是怎么做到能「将角色放置在一个被宗教冲突围绕的环境里,却让宗教元素在角色的生活空间中完全消失不见的」?这种「核心内容」的缺失根本不是您硬塞一两场教堂戏就能弥补的。但凡长点心,您都该拍拍宗教斗争的残酷、社区的冷暖、乱局的惨烈、以及父母矛盾对于角色内心较深层面的影响,而不是翻来覆去一个没心没肺儿童日常的流水账,太肤浅了。
“贝尔法斯特”是所有人遗落于身后的故乡,魂牵梦绕的是留下的故人、离开的游子和所有迷失的人,而离开,像所有的迁移和背井离乡的不得已一样,是城市衰落的征兆。天主教徒与新教徒很难调和的胶着导致国家的分裂。孩子问父亲自己跟女同学会不会有未来,父亲说,无论她是印度教徒、南方浸信会教徒或是反基督的素食主义者,只要她善良、正直,彼此互相尊重,随时欢迎她和她的家人。无疑,父亲的一番言论以及父母亲的鹣鲽情深都得益于祖父母的言传身教。祖父说,你不能通过在公园里走来走去来获得智慧。祖父语出惊人,是真正掌握生命价值本质的那一类人。无论是孩子从电影艺术中所摄取的人类文明的营养,或是新教神父具有表演性的教义宣讲,更或者紧紧贴合剧情的配乐歌单,跟祖父母的亲密关系相比,都只是一些无足轻重的修饰,都是以他们的爱情为原型。
“故乡”和“他乡”是组相对的概念。在祖父去世前,巴迪眼中的“故乡”只是贝尔法斯特,“他乡”是除了贝尔法斯特之外的任何地方;而当祖父的离世让巴迪看到了生死,“故乡”与“他乡”的意义也随之的分别扩大至“生”与“死”的层面,也许因此巴迪才能平静接受了离开贝尔法斯特的事实,也许巴迪懂得了,只要心中永恒怀揣着对故乡的记忆与怀念,“故乡”就永远不会远离、不会消失,所到即故乡。
没看懂。但抢超市那段妈妈问你抱着那个洗衣粉干嘛?小男孩回答:it's biological!还是挺搞笑的。爸爸有点像裘德洛,最后那说的那段话应该记下来。我也不知道这世界为什么这么多歧视和冲突,搞不懂
提名剧本奖个人无法认同,台词镜头都很好,但是剧情有点工业化了。离乡的挣扎,一个没出过国的东北人共情了。8.2分
1960年代末,动荡时期,从一个贝尔法斯特长大的男孩的角度讲述的童年故事。
6|这跟罗马完全是两个东西,没法比,也比不过。不太喜欢,太夸张了,设计太多就会丢掉真实感….
跳跃的情节,犹豫不绝的父母和没有下文的结局,仿佛导演翻出小男孩日记挑选几个片断拍的。正片用黑白表现出历史感,他们看的电影反倒是彩色的。满脸深深皱纹的奶奶不知是熟悉的演员真的已经垂垂老矣还是化妆效果。妈妈不仅漂亮,身材也太好了,和奶奶站在门口的一场戏,镜头从远处仰拍,哇,修长优雅
肯尼思布拉纳的导演才能属实有限,开头那混乱的调度,炫技是为了让观众头疼吗?视点过于散乱。但后面渐入佳境,情感还是加分的,布拉纳拍出了那种乡愁,尤其是跑路前的犹豫不决
没看懂。但抢超市那段妈妈问你抱着那个洗衣粉干嘛?小男孩回答:it's biological!还是挺搞笑的。爸爸有点像裘德洛,最后那说的那段话应该记下来。我也不知道这世界为什么这么多歧视和冲突,搞不懂
一个在老家的家。两兄弟,有一个大很多的哥哥,妈妈养大的,爸爸在伦敦上班,每2周回一次。故事只在这条街上,每天放学可以去爷爷奶奶家,每天上学会路过倾心的第二名女同学家,这条街被天主教徒骚扰。
多好的一部片子。我喜欢这小朋友的视角,更喜欢老爷子诠释世界的方法
“故乡”和“他乡”是组相对的概念。在祖父去世前,巴迪眼中的“故乡”只是贝尔法斯特,“他乡”是除了贝尔法斯特之外的任何地方;而当祖父的离世让巴迪看到了生死,“故乡”与“他乡”的意义也随之的分别扩大至“生”与“死”的层面,也许因此巴迪才能平静接受了离开贝尔法斯特的事实,也许巴迪懂得了,只要心中永恒怀揣着对故乡的记忆与怀念,“故乡”就永远不会远离、不会消失,所到即故乡。
That wee girl can be a practicing Hindu or a Southern Baptist or a vegetarian antichrist, but if she's kind and she's fair and you two respect each other, she and her people are welcome in our house any day of the week.
无论她是什么宗教,只要她正直与善良,你就可以和她在一起。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A bottom-up approach to paint the conflict. In broad strokes, the story shows the things that matter to people: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neighbors, moral integrity, the class/financial struggle, romance untainted by arbitrary divisions. Peeling away structural intellectualizations, we're left with tender feelings for those who made difficult cho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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