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20岁的辽宁兴城人彭锦西被情敌秦升举报“投机倒把”入狱,失去了上大学的资格。彭锦西出狱后自产自销做起泳裤生意,女友罗虹不离不弃,他们克服重重困难喜结连理,彭锦西成为当地第一个“万元户”。1980年代初,政策放开,远亲贾为民等人效仿彭锦西建作坊做泳装,开始与他展开价格战,彭锦西夫妇见招拆招,既巩固了本地市场,又团结了同行,彭锦西领路让“兴城泳装”走向全国。上世纪90年代,彭锦西遭遇秦升复仇和市场整改的双面夹击,跌入低谷,他依旧乐观,凭借过人的智慧,几经沉浮找到突破口,建立正规工厂和自主品牌,成功突围。之后,彭锦西夫妇带领“兴城泳装”乘风踏浪,成为全球最大的泳装生产基地,世界上每4件泳装就有1件是兴城人生产出来的。
it's a place I don't belong no more
拍得不错,但对现在的西部片真心无感,莫名其妙毫无准则,人物上一秒牛x得一发致命下一秒被重伤的敌人人打得踉踉跄跄逃命,明明之前反应迅速能瞬间反杀,最后却一定得受个几枪很装逼的杀对手。
慢节奏的稀泥巴乡村西部,还是得有酒吧有**的西部才西部。
七分,天才牛仔退隐江湖与世无争善心萌动卷入恩怨阴沟翻船。
故事虽然老套,还是值得一看。
坏人总是死于话多,还以为话痨匪徒头子有多大能耐玩猫捉老鼠游戏呢,n次浪费大好优势局面,结果第一枪就被干倒了,装逼失败啊,照例给西部题材加一星
威震江湖的比利小子隐居乡野,当起了农民,但一切随着一帮歹徒的闯入而被破坏。最后一个对八个的枪战尚可。
最后的中枪,好比英雄迟暮。其实也是西部片的现状,一声回响。7.5
男主是《巴斯特斯格鲁格斯的歌谣》里骑白马弹琴传唱故事的神枪手
人物塑造相当成功,瘦削干瘪,一个眼角耷拉着。
感受就是,黑吃黑真可怕
大隐隐于市,Billy the kid应该隐藏在城市,一望无际的农庄太容易暴露
中规中矩,不过西部片的气质一直吸引着我,风景,服饰,和那里的出事规则。
每一句台词都是恰到好处,不多不少,节奏也很棒, 蒂姆·布雷克·尼尔森的演技太好
非常Pure的西部体验,追踪、枪战,足矣。
就是杰森斯坦森电影常用的隐退大佬扮猪吃老虎的庸俗套路嘛,搞个小孩子挑逗观众情绪,结局大反转,这些手法都玩烂了,换张皮分就能高那么多。看斯坦森打架不比看这糟老头打手枪强?
很好的故事设计,既延续了传奇(或重新演绎了传奇),又隐喻了现实,一举两得。决战场面的设计很精彩,结尾的反转也恰到好处。近年来难得好看的西部片。
3+…挺不错的一部西部片,扑面而来的现实主义侠客风甚至有点让人想起东邪西毒,不过动作场面差点意思,依然是靠典型的话多枪法烂来让反派被干掉
4星。很酷,在父亲节和父母一起看的父亲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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