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表演,输了情感。歌舞编排强是强,大多时间都是舞台与现实来回转换的优秀演出。 但本片跟“下限高,上限低”的万金油作品有什么实质差别吗?当然没差别,故事模板,影像表达,又亦是情绪渲染都被主创方和资本彻底锁死。 也基本跟电影里的人物所说,“引人入胜,却难以让观众跟随故事的情感主线,太多细节让我们分心,也同样难以产生共鸣。” 所以第三幕的高潮与其说是佳章倒不如说是正常发挥,毕竟[倒数时刻]本就未真正存在过,一部精彩却又扁平无奇的传记片。
6/10。看开头就知道是我不会喜欢的音乐剧片了,而且这类电影在豆瓣都是高分好神奇。喜欢同年的《身在高地》,俗人只爱看五彩斑斓的唱跳。有一场女生唱段给我口型对不上的感觉。电影与音乐剧的结合,弊大于利。
要歌舞有歌舞要节奏有节奏要故事有故事要感动有感动。创作者对自己的掏空和压榨,永远震撼
表演很好 曲子很好 主题也很好 遭不住实在水土不服 从舞台搬到镜头前不代表可以罔顾电影逻辑 林漫威别拍电影了还是
把本身的情节和Jon剖白式的独角戏交织,让叙事更加完整,也将属于舞台和电影的东西独立开来,使二者的存在与交融显得更加和谐,加菲的演绎也让其中那些创作者的挣扎与坚持,显得分外动人。
一流作家的二流作品,可以想象当年David Auburn重写本剧时调整故事线的难度,三个主角的视角切换里若隐若现的Sondheim才是整个故事的芯,这个剧是属于Larson的Sunday in the Park with George!一定好好赚钱,然后去finance我表达欲爆炸的朋友们!
乔纳森的经历让人心碎。八年时间潜心创作,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但他从没放弃过梦想,拼尽全力地燃烧自己,只为了触碰心中的那道光。最终,凝结了他一生心血的《吉屋出租》成了百老汇史上最著名的音乐剧之一。然而,就在这部剧首演前一个月,上帝无情地带走了他,他才36岁都不到啊……
有说世俗的成功能给人带来不被指摘的自由,
今年个人最佳,一个创作者首先要走出个人的部分,放下要求别人理解自己复杂感受的期待,去理解别人,在一次次实践中尝试出一条自己的路,它才有可能成为自己。
原来是吉屋出租composer原型
LMM第一部导演长片成功了!很励志!很感人!加菲真的很强!
非音乐剧粉真的很难感受其中的热爱,现实与虚构的反复横跳令人迷惑,在华丽画面和欢脱的舞蹈之下却没有对人物的深思。
天才拍天才了救命
这种人社会里有不少,可惜能冒尖的真是凤毛麟角;有人为他树碑立传,也不枉他人世走一圈了。
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他问经纪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经纪人说“写下一部,写完了就再写一部,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只不过除了这段,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
要歌舞有歌舞要节奏有节奏要故事有故事要感动有感动。创作者对自己的掏空和压榨,永远震撼
滴答滴答倒数,拉森的三十岁来得太早,而他的三十六岁永远没有到来,林聚聚在音乐剧方面的才华让另一位天才的坎坷之路串接着倒数时刻的演出美妙地呈现出来,当然要算上加菲无可挑剔的表演,八年熬出的傲慢进不了百老汇,那就潜心创作下一部剧。
PS:喜欢里面那个头发剃的方方正正的黑人兄弟,唱的挺有感觉的。
艺术门类大融合的流媒体年代,更能看出各门艺术类型独立存在的意义。某种跨界的“壁”,不是调试视听语言、精简叙事节奏就能轻松突破的——更何况,如这般自信的“创作者”所钟爱的,就是用所谓原汁原味的懒惰挑战双边的水准。
作为路人粉觉得无功无过,作为音乐电影应该在镜头、艺术设计上多加功夫,电影明显更像一部舞台剧,倒是加菲的表演提升了一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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