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儿衰货小情侣的送命旅行。但却说出了一个问题:哪个地方有暴乱都离不开米国的干预。
小黑哥的演技比起他老爸还是逊色多了,不过有超级英雄附身的话没有什么任务是完成不了的!
讲故事当然你想怎么讲就怎么讲,但是你这么讲的话,那我只能说你是个bad storyteller
我觉得也就一般吧,印象最深的只有两个地方,一个是最后从好几层楼上面跳下来,跳到飞驰的车上,实在比较扯。 另一个就是抢劫摩托车未遂,被希腊娘们一脚踹开 哈哈
希腊风景不错 我竟然觉得还可以,主角就是主角啊比一般美国特工强多了
漂亮国码农度个假,还得化身蝙蝠侠,帮别国解决政治悬案~
飞车意外坠龙潭
无聊的闷热午后看了部无聊的乏味电影,真是无聊到家。
可以看得出来制作团队想学Stanley Kubrick的那套方法,但还是不够成熟。但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后现代splatter horror film的一种了~
你说它差吧它也有优点 但实在是夸不出口 没头没尾的 这类题材完全可以拍的更好 usa的自我感动什么时候能够停止 真是够了ps这是史上第一部电影男主抢摩托没抢过路人 忍不住笑了 从这一点上来说还挺写实?
你能想象为了坎妹而来的我看完前五分钟后的表情吗?
全片最好的部分是疲劳驾驶的时候,我被带节奏的睡着了。
黑人就是血厚,神谕,其实是好运假期,真正的厄运是吃安眠药的时候被金发女人射中,爆头而死
厄运从男主的疲劳驾驶引发的车祸开始,男主不停地在被追杀中惊恐逃窜,最后总算反追杀成功。男主一脸的惊恐疲惫与懊悔演得真不错,导演也很钟爱地给他许多许多的近景大特写,鼻涕口水汗水尘土啥的满脸都是,演得挺真。又见到了薇姬克里普斯,那位在《魅影缝匠》中跟老裁缝谈恋爱的高个子女演员,那种温暖的气质一直都在。
当代“The Man Who Knew Too Much”。以身体感知适应陌生环境,穆赫兰道式地进入城市/核心,在贝克特式荒诞中成为英雄。美国大使馆办公室《帝国事业:毁灭》。
即使有希腊的异国风情加持,作为动作片显得节奏过于缓慢,镜头是文艺片的拍摄手法而没有动作惊悚片的紧张感。导演的文艺片属性看来改拍动作片有瓶颈
是好看的啊!节奏比好莱坞电影慢,但是很有写实风格。剧情有点厉害
一个人,对抗一个组织,好像也没那么难,豁得出命去的话
要谨慎驾车,否则你的事故会让你卷入莫名其妙的争斗中。
坎妹真的是来打酱油的!死了就是死了!没有反转!有这类想法的同学要马上改正!不然别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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