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一只拥有巨大威力的妖兽“九尾妖狐”袭击了木叶忍者村,当时的第四代火影拼尽全力,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将“九尾妖狐”封印在了刚出生的鸣人身上。木叶村终于恢复了平静,但村民们却把鸣人当成像“九尾妖狐”那样的怪物看待,所有人都疏远他。鸣人自小就孤苦无依,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少年鸣人考入了木叶村的忍者学校,结识了好朋友佐助和小樱。佐助是宇智波家族的传人之一,当他还是小孩的时候他的哥哥——一个已经拥有高超忍术的忍者将他们家族的人都杀死了,然后投靠了一直想将木叶村毁灭的大蛇丸,佐助自小就发誓要超越哥哥,为家族报仇。鸣人他们在忍者学校得到了教官卡卡西的精心指点,在他的帮助下去迎接成长中的一次又一次挑战!
Domino好美。Andrew很暖。
but suuuuuuper sweet, and kind
武断的继父认同,暧昧的主顾情感,年少轻狂时总会把贴近的感觉视作美好的爱情,把简单的帮忙看成他人的依靠。这时候你需要丝滑的抽离,而不是深陷不属于自己的世界。这部精致的生活小品讲述了这个道理,且平静而不乏味。
又,有女同事想请上大四的女儿去看《梅艳芳》,女儿蒙圈发问:“梅艳芳是谁?和梅兰芳什么关系?”听后不禁唏嘘,不知道30年后,还有多少人记得曾经既风情万种又傲气英姿的你?
(其实一开始觉得王丹妮太甜美,没有印象中梅姐aggressive的感觉,但是看到片尾老照片发现她年轻的时候真的很甜美!丹妮演到后半段蹙眉和嘴角向下的时候已经非常神似了,下了功夫的。非常感佩,一半为梅姐,一半为老香港演艺圈的真情和义气。)
基本就是流水账。没有深入发掘人物内心。对比阮玲玉就知道了。如果对梅艳芳不了解不热爱是很难共情的。很一般。不过也可以理解。相关人士都还活着。实在不太方便拍
其实一般话,甚至有点流水账,但是看到最后还是很感动,还是因为梅姐,还有那首《夕阳之歌》
如果到了“谨以此片”的程度,可能是传记片最好的分寸感。
走马观花般看完梅姐的一生,后半部分甚至偷懒到真人纪录片段比电影片段还多了。作为电影来说确实拍的太流水账,但是也能理解拍这种跟我们同时代的人物传记片(还是大明星)真的很难,连人名都是英文。想面面俱到拍出她人生中每件事,事业、爱情、姐妹情、师徒情、公益慈善、积极抗癌,最后什么也没拍好,如果只聚焦于一两方面会更好吧。张国荣葬礼和最后的告别演唱会太好哭了,但也真的是因为真人真事而和电影本身无关。王丹妮演的还可以,但过于刻意模仿梅姐的表情,不自然,模仿过头了。
梅艳芳一生的走马观灯,基本都是主流媒体加小报记者新闻内容的串联,原生家庭也好,(刘德华也好),都没有很深入地探索;但是纪实影像与虚构影像相结合的手法还是很让人动容的,尤其是张国荣葬礼的那一段录像,让很多观众都抹眼泪。王丹妮的演绎有一点生涩,但气质确实很出众;古仔中规中矩啦;张国荣的演员选的就瘦了点...但冲着那么多梅艳芳的原始影像,大量怀旧金曲,总体还是值得一看的;很令人感动的是,片尾曲的时候,全场观众没有一个离场,所有人都安安静静地看完演职人员表,听完最后的曲子。
嫁给谁?舞台。看到最后这里的时候我真的很感动,用一生去唱歌的梅艳芳,她真的太好了。配乐也超级好听,《女人花》《风的季节》《夕阳之歌》还有被那个小女孩提到的《IQ博士》,都那么鲜活!
影片有缺点,但情怀绝对值得满分。最庆幸的是,有非常多90后00后的来看。
若以張曼玉在《阮玲玉》裡的神級演出為標準,王丹妮其實並不差,有兩幕我甚至覺得演員已經超越單純「似唔似被扮演者」的階段:第一是舞廳首次和哥哥一同登台獻唱;第二是梅姐最後一場演唱會裡的那段獨白。王丹妮在那兩場戲裡是沒有「消失」的:前者是王丹妮作為新人出道的心境,如果是她,面對和梅姐同樣的情況會怎麼做?而後者則是作為扮演者的王丹妮從未遇過的狀況,那時候,出現在她臉上的是一場「戰爭」,一場故意要被識穿的虛假表演,沒怎麼改變的容顏所帶出的間離效果正正告訴我們,梅艷芳是不可能被原樣複製的,王丹妮必須重新掌握這副身軀的主動權,對抗依附於身上的亡魂。導演既不相信電影,又不相信演員,所以只能不斷以穿插歷史影像和流水賬的方式來製造催淚時刻,觀眾會被感動完全是因為那是看似轉瞬即逝,實則深深銘刻於腦海的回憶片段。
怀念Anita。
到后面真的好怕来个车祸俗套收尾,还好大家都很理智move on
Real smooth 真的挺丝滑。达妹声音细细软软柔柔的,是我也会爱上她。
反正就是哭了很久。其实对梅艳芳也不是很熟,通过这个电影才比较了解了。不过那些歌,电影,还是有很深的烙印。张国荣的选角,我想应该是出于让位的考虑,因为leslie太耀眼太吸引眼球了,所以找了个不太行的,但真的让人跳戏😂
女主表演太油腻了,感觉连自己的女儿都要撩。
男主是什么绝世天使,善良真诚,面对心动和心碎都足够坦诚。回忆不会消失,这样就足够了。
电影的一切都很虔敬。那个被她照拂着的时代因此重新镀上金光。我想,如果她还在,今时今日香港的故事不会这么写。 喜欢夕阳的意象胜于日出。高峰多看客,黄昏见信徒。我庆幸赶上过港乐盛世的尾声,就算余晖,也足以燎燃我自己的黄金时代。我不会再为任何热爱的事物供奉灵魂与灵感了。那些深爱过的名字有些已变成不可说,但“陪他们越过人生的高峰,是我私藏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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