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弟(刘德华 饰)是一个黑道的小混混,喜欢从飚车中得到快感,整天骑着电单车。他在极不愿意的情况下做了一宗抢劫案,警方怀疑他实施追捕,他挟持了富家女Jojo(吴倩莲 饰)出走,没想到他们不管悬殊的身份地位,很快爱上了对方。Jojo不管家里人的反对跟着华弟出走。华弟后来更遭到了黑道老大的追杀,两人亡命天涯。
四星不值,三星可惜。拿来当打牙祭还是不错,不无聊
潮湿的泥土,肮脏的猪圈,衬衫发黄,菜汤易冷。就是这么old school。
后现代西部片,细腻、苍凉。比利小子依然神一般存在。
这片的迷之高分有点不理解,画面色调比较复古,有点西部片的样子,但剧情实在拉跨,比利小子成了比利老头子,修身养性了还教育下一代要成为温柔的绵羊,拜托老大,那是蛮荒西部啊,拼手速比狠劲的年代啊,那样教育下一代能活过十岁吗?枪战场面太低幼了,仅有的二场枪战就像童子军在露营,你可是西部传奇啊,虽然英雄迟暮也不至于过家家吧,完全没有表现出比利小子的凶悍与经验,本片这个农夫与蛇的故事也根本不可能发生啊。不知道导演想表达个啥,比利小子的顿悟?其儿子的成长?貌似啥都看不出来,这样拍西部片,这个类型真的就没必要再复辟了。
剧情紧凑,没有废话,还有就是不要多管闲事!!!
Billy the Kid不是哪个被枪击的倒霉孩子,而是美国拓荒史上的一个传奇人物。亦侠亦匪,且枪法极快。
这实在是一部为老西部片迷献上的电影,无论是压力层层累积直至结尾集中爆发的经典结构,还是中正大气的影像呈现和纯男角的人物组合,都可自然勾连进过往的西部片记忆,而且其为核心情节设置的障眼法,更是瞄准西部片迷的某种自负和盲点,反转效果加倍。剧本主线陈旧但扎实,反转以及反转之后的人物最终落点,则为整个故事引出了属于自己的光彩,传奇终逝,但流淌在血液中的野性和坚韧自会顽强延续。蒂姆·布雷克·尼尔森的演绎很不错挺加分。
氛围感有了,但是不交代下之前发生的事还是有点儿云里雾里
传奇英雄,永恒话题,以一敌十的个人英雄主义。画面唯美,摄影感人。
他一袭白衣白裤从《巴斯特·斯克鲁格斯的歌谣》乘着歌声的翅膀飘到此地隐居,赔命为跃跃欲试的“生姜”演示了江湖玩命的“老姜”风范,树林里探头探脑的决斗舞步表演得惟妙惟肖。
幻想孩子是亚瑟。
西部片还是很耐看的,在隐忍中爆发,电光火石之间局势逆转
快意恩仇的江湖又回来了。在蛮荒的时代,弱肉强食,当决定放下屠刀重新作人,在那荒野深处,可谁知,一次的恻隐之心,却又把自己拉回到江湖,如果一直凶残下去,会如何?江湖中闻风丧胆?拯救自己,和拯救他人,在蛮荒的江湖,有时候就是生死的抉择。好久没看过这么这么爽快的片子了!
看过影评才知道原来这老头来头那么大,那他大舅哥说的没说,你们将要释放地狱风暴。
难得当下可以看到这么正统得西部片!没有话痨,没有黑人,画面充满质感。
画面的气质比想象中没有那么西部片,至少地点放在西部。
西部,不同故事的主角,各个是传奇。风光无限好,故事很简单。当一个来路不明,带了一兜子钱,受伤的家伙出现在你家附近时,厄运离你不远了,更何况你还救了他,这就是西部。我觉得还挺好看的,喜欢西部面对面开枪对决,比的就是手法和速度!
戏说传奇人物,但没有拍出特别的传奇味来,差了那么点意思。
生命中分分秒秒都是生与死的较量。
牛逼人物往往都有个怂货的儿子,虎父无犬子都是骗人的。你大爷,永远都是你大爷。
Copyright © 2015-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