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亲相依为命的穗(音)靠教外国人中文维生。一日,父亲因为涉嫌招妓被捕。穗赶到警局,幸遇民警王伟网开一面放过了其父,穗作为感谢以身相许。后来,穗发现王伟除自己外还有诸多情人,因而备受打击,最后索性偷了王伟的配枪。
在穗不同国籍学生中有一位因裡里驿爆炸事件失去家人的韩国人——金光哲。在潜移默化的接触中,穗发现自己和金光哲有很多共同语言,渐渐对其形成了精神上的依赖。但当她听到金光哲决定离开当地远赴蒙古时再度陷入了失落和绝望。
冷酷的现实中,穗开始感到自己的生命正一点点地向地狱接近……
故事,歌曲,表演都不錯,但舞台音樂劇與電影的那種違和感從頭持續到尾
《斯通纳》中的melody——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在剧中流淌。好听好看又好玩😄
前面的剪辑一度难进入,后面渐入佳境,最喜欢的几幕是泳池的音谱和天台的想象。好像一只蜡烛啊,尽管短暂但拼命燃烧,发光发热。如果这样活过的话,也足够精彩了吧。
本歌舞片爱好者这几年看的音乐传记电影踩雷率50%以上,这片子怎么能够无聊成这个样子啊?!震惊到!!已经到了看了不到一半就不想记得它的地步。音乐不怎么好听,没有一首能打动我的;故事线杂乱无趣,主角絮絮叨叨惹人烦,配角则根本没存在感;连我这么喜欢的加菲在里面也显得面目可憎起来了,什么鬼!!懒得评了,就当我没看过吧……
影片是乔纳森拉尔森的个人传记片,讲述充满音乐剧才华天赋的他是如何在穷困潦倒一文不名的时候坚守梦想最后终于成功的故事,他创作的最成功的音乐剧《吉屋出租》在百老汇上演了13年,可他却在《吉屋出租》出演第一场前因病去世了,可谓是悲剧天才。
表演很好 曲子很好 主题也很好 遭不住实在水土不服 从舞台搬到镜头前不代表可以罔顾电影逻辑 林漫威别拍电影了还是
这么好的音乐应该在大银幕畅响,加菲演得真好!
Jonathan Larson与《Superbia》。在29岁零9个月时看了这部电影。主创们对艺术的热爱是可以直击灵魂的,热烈而深沉,顺理成章,我的情绪就被牢牢的攥在了tick tick的时针嘀嗒声中。
优点都是在有效拓展电影边界的部分:这不是一部音乐剧官摄,也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歌舞片,而是一部元-音乐剧-电影,将唱段视觉化就是一个很好地体现电影尤其是歌舞片作为造梦机器的例子,并且“造梦机器”也能很好地与主题结合。但在电影层面是失败的,本片在今天对HIV、LGBT群体话题的讨论…Larson在25年前自己就写出来了《吉屋出租》。最后,既然是改编,如果改成加菲像《阮玲玉》里的张曼玉那样演Larson,那就是真牛逼。
舞臺上的輝煌綻放,隱藏了多少困頓艱辛衝突掙扎,但堅持做自己長於、樂於、敢於投身的事業,而不必急於求成、苦於才力、瀕於焦慮,就是一件幸事。像是看了一場百老匯的音樂劇,希望有機會親臨其境。
文艺青年的艺术梦是最新的美国梦,一段接一段毫无休止的尬唱,歌词本身也实在不敢恭维,为什么我们这个年代的传记片总是喜欢把这些平庸之辈捧上神坛?
希望大家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
加菲身上是不是有啥贵公子气质 每次我都跳戏 真实故事本身比电影还好哭 就有些失败 音乐也不是很好 但ticktickboom和lalaland真的有些好嗑
音乐剧粉滤镜加成,看到了很多Rent的影子,LMM这情怀牌很会打啊。
舞臺上的輝煌綻放,隱藏了多少困頓艱辛衝突掙扎,但堅持做自己長於、樂於、敢於投身的事業,而不必急於求成、苦於才力、瀕於焦慮,就是一件幸事。像是看了一場百老匯的音樂劇,希望有機會親臨其境。
加菲的演技有点尬住,但是他太真诚了,那双眼睛流起泪来很难不勾得人跟他一起心碎。音乐好喜欢啊。
滴答,滴答……一直以为倒数器要到零了,才醒觉自己还有大把时间;在知道自己原来还有时间后,生命却突然终结。一开始因为电影的神经质而无所适从,抽丝剥茧后,才发现没有比这更完美的音乐剧改编传记和传记改编音乐剧。
相较电影似乎更应该被称作数字化音乐剧,然而毕竟是不同的艺术方式,在音乐剧中时髦的东西说实话早已经是影视中的普及技巧;安德鲁演得好棒。
一直在等seasons of love, 原来是最难的故事啊。看到桑爷好难过。
又焦虑又治愈,先入为主地认为凡妮莎还是适合歌舞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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