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档创造生活新方式的治愈系生活类真人秀节目,“好看团”为素人主人公的穿搭、美妆、家居、饮食和情感治愈等方面给出美好生活提案。
初心已死,热血难赴,仅此而已。
选取三十岁前夕的工作坊筹备作为主要事件,它不是真的最后营救,却有效地映照出当时当地戏里戏外的遭遇和心情。跳脱的歌舞和纪实的传记类型,在一种相似的怀旧情愫中完成了合奏。
生活和舞台的虚实切换非常棒,浓缩了生活流,也渲染了情绪。而且作为歌舞剧来说,歌是真的都好听。
没想到人物弧光落在了白人男性觉醒,然后开始尊重女性和LGBT权利。就这点屁事从13年《为奴十二年》到现在了还在拍。
生理共情的结果就是眼泪更加充盈,要比情感来得快得多。怎么没人夸凡妮莎,又美又会唱,爱了。
以为是故事,其实是哲学,以为是哲学,其实是求索以为是求索,其实是人生指南
塑造了纽约氛围下的艺术殉道者,让底层的人们感同身受。一份食物,10块钱,一个订单,就能让他们开心很久。音乐与生活同样丰富,五味杂陈的感觉。
歌曲的旋律不错,但歌词更像口水歌,至于人物原型,由于对舞台剧零认识,艺术家的悲歌,作品都是创作者死后才能发扬光大,身价倍增,因为已绝迹!
当然,关于这种有所执着,有所梦想的坚持,如若能代入于观众的语境,那必然是很好的,只可惜主角身边一群艾滋患者,也让我试图代入主角时心有戚戚。
有时候觉得电影评论真是残酷,明明是真事但放到电影维度就是稀烂,也跟导演选取桥段有关吧。精彩之处在于用三空间连一个唱段,典型就是与好友离别那段。其实除了最后一首,所有歌我都喜欢,尤其女友吵架的那段声情并茂
7/10。其实相比[吉屋出租]多声部的戏剧表演,剧作家本人的电影以一组充满噪点、聚焦模糊的伪实录镜头开始,通过对单一主角的聚焦展现了拉森登上舞台讲述创作起源,镜头紧接转换到戏剧工作坊的钢琴演奏,使场景游离在生活影像、口述纪录和舞台实况的多元叙事之间。尽管对于繁华与贫穷的90年代纽约、生命如定时炸弹般倒数的艾滋病时代,不能够充分理解,但情绪的克制大概是打动那些音乐剧粉丝的关键,每天端盘子、欠费被断电的作曲家,对室友放弃梦想从事广告的排斥,联结成一个理想主义者对平庸的反抗。林聚聚对群唱的处理常出现得令人猝不及防,譬如乔纳森为接待吵闹的周日餐厅里的顾客时压力大爆发,以及女伴来到公寓要离开他一幕,乔纳森把自己对爱人的躲闪和敷衍的和解编成了歌曲内容,令女伴失望而归,这也是正确处理歌舞与人物情感线索的方式之一。
《斯通纳》中的melody——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在剧中流淌。好听好看又好玩😄
7.9 剧本结构的起承转合做的好,罗莎这个角色做的漂亮,迈克也是他的灵感缪斯,斯蒂芬稍弱。最美场景泳池里的音符。当然此片还是不如爱乐之城,主角的还原度没有那么高。
看他的表演录像比看电影更感动。特别纽约。谁不是一边自嘲着一边执着呢,可惜现在聪明人全都去搞金融和写码了。
男主唱这么多歌都不如女主一首震撼,当然剧情也说了这首是重头戏。
看过rent,见到其中一版mimi的扮演者也有参演这部电影。端了五年盘子,写了最重要的那首歌,花了八年时间准备的presentation获得巨大好评,依然无法出道,所有追梦人的一个缩影。好在伯乐和朋友的鼓励让他继续坚持下去。rent的故事原来是来自他的朋友们,可惜生命停在了剧上映前一夜,好像唐涤生,天妒英才。似乎都是这样敏感、脆弱和感性。
以为讲电影,其实是传记
林漫威的自我投射过剩。。唱段拍得挺动听的,但离动人有好远距离,有那么多情绪充沛的时刻却至于看完一遍后没有任何一段留下印象
用音乐剧的方式拍了一个音乐剧人物创作音乐剧的过程,电影呈现出非常有层次感的叙事,刻意加快节奏,切换视角都很好营造出主人公的生活状态以及心境。影片不乏魅力与动人的瞬间,但整体并没有深入到我内心,无论是音乐部分还是传记部分。加菲演的无可挑剔,但又让我产生换作他人会不会更不同的念头,虽然奔着冲奥去的品质,在我这里没有很喜欢。
Fear or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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